耀高控股(01796)发布公告,由2024年1月3日起,何志康已辞任及不再担任公司在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.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。康睿鹏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,自2024年1月3日起实盘配资开户生效。
自2024年1月3日起,何先生亦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19.05(2)条及公司条例(香港法例第622章)项下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(法律程序代理人)。公司的公司秘书萧永健将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,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。
耀高控股(01796)发布公告,由2024年1月3日起,何志康已辞任及不再担任公司在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.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。康睿鹏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,自2024年1月3日起实盘配资开户生效。
自2024年1月3日起,何先生亦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19.05(2)条及公司条例(香港法例第622章)项下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(法律程序代理人)。公司的公司秘书萧永健将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,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。